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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捡拾垃圾”的示范效应

2016-11-15 05:00| 发布者: dmqlw| 查看: 847| 评论: 0|来自: 西安日报

摘要: 前两天单位组织本部门的环保志愿者赴秦岭北麓的某森林公园捡拾垃圾,作为其中的一分子,笔者全程参加了此项活动。笔者认为益处至少有三:其一,捡拾了一批游客曾经留下的生活垃圾,为秦岭北麓的环境保护作了最为直接 ...
       前两天单位组织本部门的环保志愿者赴秦岭北麓的某森林公园捡拾垃圾,作为其中的一分子,笔者全程参加了此项活动。笔者认为益处至少有三:其一,捡拾了一批游客曾经留下的生活垃圾,为秦岭北麓的环境保护作了最为直接的贡献;其二,对周围的相关人群会有一种积极的示范效应,也可以说是传播了正能量;三是增强了环保志愿者自身的环保意识以及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的信心。

       “秦岭捡拾垃圾”无疑是古城西安呵护秦岭的一个有着示范效应的缩影。要持久地保护好秦岭北麓的生态环境,还应从更多的方面去努力。令人欣喜的是,西安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在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治理方面举措频频,成效颇大。

       2012年,西安市委市政府将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工作列为全市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把秦岭北麓生态保护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施行《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效补充、完善和细化了省上颁布的条例,并启动《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这是国内首次为一座大山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铁腕”整治矿山开采,打响秦岭北麓环保攻坚战,对随意摆摊设点、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等影响秦岭北麓环境问题,同样实施“铁腕”治理。最终使得一些威胁秦岭北麓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纠正,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扭转,取得阶段性成果。有专家曾这样评价:西安市对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的“铁腕”治理为全国树立了范本。

       秦岭北麓生态保护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组织“秦岭捡拾垃圾”之类的活动自然很有必要,如今,《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经出台3年有余,无法可依的问题显然不存在了,就是一个严格执行条例、搞好常态化管理的事情,大量的工作应该在这里。加强环保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不可能一蹴而就,形式要多样一些,方法要活泼、新颖一些,覆盖面要尽可能地大一些,而且,公众环保意识的培养需要“反复抓、抓反复”。进一步完善多个执法主体共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坚持“日常巡查、联合执法、行政问责”,在开展综合治理上狠下功夫,努力形成齐抓共管、配合紧密、群策群力的良好局面。

       秦岭北麓的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秦岭捡拾垃圾”之类的活动要经常地组织,带动更多的市民朋友关注并参与到秦岭北麓保护中来。(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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